宁波公积金单位基数是根据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调整宁波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波市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6091元。
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为12%,其中个人缴存比例为5%,单位缴存比例为7%。
单位缴存额=单位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额=单位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根据上述公式,单位基数=单位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
例如,单位缴存额为10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7%,则单位基数=1000/7%=14285.71元。
宁波市规定单位缴存基数的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即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6091元)*1.5=9136.5元。因此,单位基数不能低于9136.5元。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单位基数的具体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差异,所以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是需要参考宁波市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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